关于2023届毕业生档案转递的温馨提示
各相关单位:
正值毕业季,为顺利完成2023届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工作的通知》最新要求,档案馆根据不同学生的毕业去向及其档案处理情况,温馨提示如下:
一、转递方式
(一)EMS学生档案渠道转递;
(二)机要转递。
小提示:如无调档函明确要求必须走机要通道,档案转递默认选择EMS方式。如需机要转递,可在填报系统后将调档函纸质件送至H201,或电子扫描件发送851837255@qq.com。机要转递周期较长,一般情况下市内3个工作日左右,省内7个工作日,跨省15个工作日左右。接收单位必须能接收机要方可选择此方式。
二、转递时间
请于规定时间内在系统完成转递信息填报,档案馆将根据填报的信息陆续进行转递。
本科生:“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
研究生:黑龙江省就业系统,网址:https://www.hljbys.org.cn/user/student
三、转递类型
(一)升学学生
1.本校升学学生由辅导员统一提交名单到档案馆备案;
2.境内升学学生档案将按提交的调档材料转递至境内高校;
3.境外升学学生可申请将档案转递至户籍地所在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申请保留在校区。
(二)就业学生
1.就业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可以独立管理人事档案。档案馆会根据您提交的用人单位聘用、录用、调档材料转递至就业单位。
2.就业单位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可由就业单位委托存档至人才服务机构。档案馆会根据提交的相关调档材料转递至就业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
3.就业单位既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又不能委托存档至人才服务机构。可申请将档案转递至户籍地人才服务机构。
注:本科生留校做科研助理请辅导员提交名单到档案馆备案,转档类型按1处理。
(三)创业学生
可申请将档案转递至户籍地所在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提供相关创业信息,转递至创业地所在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四)出国学生
1.公派出国
可申请将档案转递至户籍地所在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申请保留在校区,保留时间为公派出国年限。
2.个人申请出国
可申请将档案转递至户籍地所在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五)暂未就业学生
可申请将档案转递至户籍地所在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申请在校区保留两年。
(六)档案去向为北京、上海地区学生
档案去向为北京、上海地区学生,如涉及落户问题,可视情况申请暂缓转递档案。